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958.启22:19.“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表那些阅读并知道主如今所打开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依旧认别神超过主,认别信超过对祂的信之人若拿走什么导致这二者被毁,就无法从圣言获得智慧,也无法吸收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也不会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在那些处于主国度的人当中也没有他们的份。这些话与上述话所表相同,只是此处论到那些“删去什么”的人,而那里论及那些“加添什么”的人,因此论及的是那些要么通过加添,要么通过删去毁灭这两个真理的人。“从生命册删去他的分”表示他们无法从圣言获得任何智慧,也通过圣言吸收任何东西。“生命册”是指圣言,也指圣言方面的主(256, 469, 874, 925节)。原因在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圣言唯独论述祂,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经充分说明;所以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无法从圣言看到任何真理。“从圣城删去他的分”表示从新教会,也就是圣耶路撒冷;因为若不单单靠近主,没有人被接进圣耶路撒冷。“从这书中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表示在那些处于主国度的人当中没有他们的份,因为写在这书的一切事皆关注以构成主国度为目的的新天堂和新教会,这个目的就是写在这书上的一切事所指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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