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922

922.启21:25

922.启21:25.“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表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城门白昼总不关闭”表示那些渴望进入的人不断被允许进入。“白昼”表示不断,因为白天一直有光,如前所述(21: 11, 23);“没有黑夜”如后面所述。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不断被接纳,是因为新耶路撒冷之光就是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而爱之良善来自主,如前面频繁所示;除了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外,其他人都不能进入那光。即便外人进入,他们也不会被接纳,因为他们格格不入,要么由于无法忍受那光而自动离开,要么被打发走。“在那里原没有黑夜”表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因为“黑夜”表示光的反面,而“光”表示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此,“黑夜”表示那并非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这就是信之虚假;约翰福音中的“黑夜”也表示信之虚假:
耶稣说,趁着白日,我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约翰福音9:4)
路加福音:
当那一夜,两个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
这话论及教会的末期,到那时,教会将只有信之虚假;“床”表示教义(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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