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908

908.天堂和教会的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来自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因此也无法得知,除非得到证明。这一点由于无法被看到而无法得知,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关注自己的感受,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不是归于情感;从前面(AR 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都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中被称为“信之真理”或“信仰”的真理只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并且在各种快乐之下被感受到,而人不关注他在思维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只关注他在那里所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将他觉得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他觉得邪恶是快乐的,因为如此感觉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只从主那里而存在于人里面,也只从主那里流入一个避开邪恶及其快乐如罪的人。
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
你要爱神胜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此外,我可以肯定地说,人里面没有一丁点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这真理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因而也没有一丁点本身为信仰的信仰,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的信仰,除非它源于来自主的仁爱。由于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所以主是照着爱之情感,而不是照着与它们分离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的;因为思维是形式上的情感,正如言语是形式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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