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6.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他们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希望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因为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我因启示而得知,“尼哥拉派的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的作为。经上说,他们恨恶这些作为,因为教会出于其教义的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想要这些作为;因此,经上说:“你有这一件。”然而,所有将教义的真理放在第一位,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的人,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而那些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一位的人则不然。原因在于,真正的仁爱不想邀功或得到回报,它喜欢行善,因为它就在良善中,并出于良善行事;它出于良善仰望主,出于真理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它厌恶邀功或回报。由于那些首先关注信之真理的人只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然而又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些作为要被恨恶,所以他们被告知,他们若不将仁爱放在第一位,就会做当被厌恶的作为之后,现在这句话就来了。我们说,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因为那些将功置于作为的人将公义归于自己,事实上,他们声称公义在他们那一边,或是他们的份,因为他们已经赚取了功德,然而,这是最大的不义,因为唯独主拥有功德,唯独主在他们里面行善。耶利米书教导,唯独主是公义: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