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858

858.启20:8.

858.启20:8.“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此处“龙”所指的那些人会把所有来自整个灵人界的各个领土,在那里只生活在外在的属世敬拜中,没有生活在内在的属灵敬拜中的人拉到他们那一边,并叫他们起来攻击那些敬拜主,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表示刚才(AR 856, 857节)所描述的“龙”所指的那些人,会把整个灵人界中的所有人都拉到他们那一边;“迷惑”在此表示拉到他们那一边;“列族”既表示善人,也表示恶人(AR 483节);“地上的四角”表示整个灵界(AR 342节),在此表示整个灵人界中的人,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是所有人离世后首先聚集的地方(对此,参看AR 784, 791节);因为龙看不见地狱里的人,也看不见天堂里的人。“歌革和玛各”表示那些处于与内在的属灵敬拜分离的外在属世敬拜的人,如下文所示;“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叫“列族”所指的人起来攻击那些敬拜主,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因为所有不敬拜主,不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都是邪恶的,而恶人与那龙,或龙的追随者一起行动;“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即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可参看AR 500, 5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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