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851

851.“这是头一次

851.“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表示得救和永生主要在于敬拜主,并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与主的结合,并与天上天使的联系通过这些方法实现。“这是头一次的复活”之所以表示这一切事,是因为它是从前文推出的一个结论,因而涵盖它们。这话所涵盖的之前的事就包含在启20:4中,部分也包含在启20:5中。包含在启20:4中的,是这些事:
我看见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和那些没有拜过兽或兽像,也没有在额上或手上受过他印记的人;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掌王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的人,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可参看AR 846, 847节)。他们“没有拜过兽或兽像,也没有在额上或手上受过他的印记”表示他们弃绝唯信的异端(可参看AR 848节);“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掌王权一千年”表示他们拥有与主的结合,也拥有与天上天使的联系(可参看AR 849节)。因此,这些事就是“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这句话所涵盖的事。“复活”表示得救和永生,“头一次的复活”不是指第一次复活,而是指复活的主要和本质含义,因而是指得救和永生;因为复活得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因此,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过第二次复活;事实上,一旦与主结合,人们就永远与祂结合,并在天堂,因为主说:
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这就是“头一次的复活”的意思,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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