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42.“把他捆绑一千年”表此处“龙”所指的那些人被扣留,与灵人界中其余的人分开,以便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们之间不再有联系。“捆绑”在此表示扣留,并与灵人界中其余的人分开,防止他们之间发生联系,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一千年”不是指一千年,而是指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这是因为在灵界,只是“一千”,没有附加其它数字,就表示这个意思。凡以为“一千年”表示一千年的人,都不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因而有可能在涉及事物的含义上被误导,尤其在读到启示录中的数字,如5,7, 10, 12, 144, 666, 1200, 1600, 12000, 144000,以及许多其它数字时。在这些数字中,“一千”只表示某种修饰成分,“一千”用来标明时间时,表示稍微有点或多了几分;但当如此处单独使用时,表示一段时间或相当长的时间。
我从天上得知,事实的确如此;在天上,圣言里面读不到数目,取而代之的是事物,取代“一千”的是一段时间。令他们惊讶的是,当教会之人在启示录中看到如此多的数字无非表示某些事物时,他们仍执着于前千禧年派和千年主义者的猜想,关于教会末后状态的虚妄观念由此给其心智造成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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