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11.启19:6.“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表最低天堂的天使、中间天堂的天使和最高天堂的天使的欢喜,因为唯独主在即将到来的教会中掌王权。“声音”表示对主敬拜、称谢和颂扬的欢喜,因为接下来他们说“哈利路亚”,后来又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最低天堂天使的欢喜,如前所述(803节)。“众水的声音”表示中间天堂天使的欢喜,如前所述(614节)。他们的欢喜如此被听见,是因为“众水”表示大量真理(50,614,685节),中间天堂的天使处于真理,因为他们处于聪明。“大雷的声音”表示最高天堂天使的欢喜。这些天使的声音或话语听上去像打雷(参看615节)。“说,哈利路亚”表示对主敬拜、称谢和颂扬的欢喜,如前所述(803节)。“因为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表示唯独主掌权,因为主被称为“全能者”(启示录1:8; 4:8; 11:17; 15:3; 16:7, 14; 19:15; 21:22;可参看对这些经文的解释)。这些事是指着主要建立的新教会说的,这一点从下面三节经文明显可知,其中经上说:“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以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正因如此,本节和下一节描述了所有天堂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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