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801

801.启18:24

801.启18:24.“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这城里发现了”表对圣言、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的玷污和亵渎皆来自“大城巴比伦”所指的天主教,由此散发的虚假已经进入整个基督教界。“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4节)。“先知”表示所有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8,133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的神圣真理(173, 586, 666节)。“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在灵性上被杀的人,因虚假而灭亡的人就被说成是在灵性上被杀(325节等)。“地”表示教会,故“地上一切被杀之人”表示基督教会中所有因虚假而灭亡的人;因为他们的虚假是从天主教散发出来的。在耶利米书,经上还论到巴比伦说:
全地被杀的人在那里(即巴比伦)。(耶利米书51:49, 52)
以赛亚书:
路西弗,就是巴比伦,已摧毁了她的地,杀戮她的百姓。(以赛亚书14:20)
许多虚假已经从巴比伦宗教散发到改革宗教会(参看751节),那里解释了这句经文,即:
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有国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启示录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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