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768.此处有必要说一下主对彼得所说关于“天国的钥匙”和“捆绑和释放的权柄”的真理(马太福音16:15-20)。他们声称,这权柄被赐给彼得,又赐给作为其继任者的他们,因此主将其一切权柄留给彼得,在彼得之后又留给他们,教皇作为主的代理人在地上行事。然而,从主的这几句话很明显地看出来,祂根本没有将任何权柄赐给彼得,因为主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磐石”表示主的神性真理,而作为“磐石”神性真理就是在主说这番话之前彼得所表白的。表白如下: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5,16)
这就是主建立教会于其上的真理,而那时的彼得就代表该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主将其教会建立对祂的承认上,即承认祂是永生神的儿子,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因而建立在祂自己身上,而不是彼得身上。在教会,众所周知,“磐石”表示主。
有一次,我在灵界与巴比伦一族谈论赐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相信天上地上的权柄从主转到彼得那里。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来源,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声称这是不容质疑的,经上说得很明显。但对于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上的意义这个问题,他们先是说不知道,但后来又说他们要调查一下。他们在调查时,被教导说,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犹如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此外,他们被教导说,圣言中的人名到了天上就不再是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天使所理解的某种属灵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天使将圣言中的“彼得”理解为教会源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彼得”,对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的理解也一样。由此可知,彼得根本没有被赐予任何权柄,权柄只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因为天上的一切权柄皆属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属于藉着真理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人,故主拥有一切权柄。一听到这些话,他们愤怒地说,他们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天上的圣言被赐予他们,天上的圣言里面没有属世之义,只有属灵之义,因为天上的圣言适合属灵的天使。他们阅读此圣言时,清楚看到那里根本没有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 “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看到这一切,他们怒气冲冲地拒绝这圣言。若不及时拿走它,恐怕他们会将它撕成碎片。结果,他们尽管不愿意,还是信服唯独主拥有这权柄,而根本不是任何人,因为这是神性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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