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752.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得以与教宗西斯都五世交谈。他正从靠左的西方某个社群出来,对我说,他被任命为一个社群的总督;这个社群由那些在判断和活动上胜过其他人的天主教徒构成;他之所以成为总督,是因为他在死前半年相信,主教的职位是为了统治而发明的;主救主因是神,所以是唯一当受尊崇和敬拜的那一位;还相信圣经是神性,因而远比教皇们的法令神圣。他说,他直到临终都坚守对宗教的这两大原则的信仰。他还说,他们的圣徒什么都不是。当我告诉他,“圣徒崇拜”这一法令在一次教会公会上已经通过,并被教皇诏书所确认时,他大为惊讶。他说,他现在过着积极的生活,一如他在世时那样;每天早晨为自己计划好他想在夜晚之前完成的九至十件事。我问他,短短几年内,他从哪里得来这么一大笔如搁置在圣安杰洛城堡内的财富。他回答说,他亲笔写信给那些富有的修道院院长,要他们尽他们所愿捐出财富,以作圣用;他们都畏惧他,于是就送来大量财富。当我说,这些财富尚在时,他问:“如今作何用途?”
与他谈话的过程中,我讲述了自他那时候起,洛雷托的财富就急剧增长和扩充;一些修道院,尤其是西班牙的,同样如此。然而,如今这种增长的势头不像以前那样大了。我补充说,他们保留这些财富没有别的有用目的,只是以拥有它们为乐。我讲到这一点时,还说到,他们就像地狱之神,古人将其称为“冥王”。当我提及冥王时,他回应说:“安静!我知道。”他又说,除了那些擅长判断,能接受“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和“圣言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外,谁也不允许进入他所主管的社群;并说,在主的看顾下,他每天完善这个社群。他继续说,他与一些所谓的圣徒交谈过,但他们一听到并相信自己是圣徒,就变得愚蠢。他甚至认为那些想要如基督那样受崇拜(尽管不是直接的),不承认圣言为当照之生活的神圣神性本身的教皇和主教们头脑迟钝。
他希望我能对那些如今还活着的人说:基督是天地之神,圣言是神圣的神性;还有,圣灵不会通过任何人的口说话,只有想要被拜为神的撒但才会;那些不留心这些事,如头脑迟钝的人,会离开归入自己的同类,一段时间过后,被投入地狱,加入那些幻想自己为神明的人当中,这些人除了野兽的生活外没有其它生活。对此,我补充说:“恐怕这些话太过严厉,不好写。”但他回答说:“你来写,我来签字,因为它们都是千真万确的。”然后,他离开我,回到自己的社群,签署了一个副本,作为教皇诏书传达给皈依天主教的其它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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