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739

739.启17:11

739.启17: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表如前面所解释的,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但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对它的亵渎和玷污显现出来,也免得他们因此退离。“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17:8);“自己是第八位”,就是此处第八座山,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因为“七座山”表示圣言的各种神性良善(737节);因此,“兽自己是第八座”山表示它是神性良善本身。良善也以“第八”来表示;由于圣言的一切良善在他们当中遭到亵渎,故不是说他“自己”属那七座山,还由于刚才说他属七王,而七王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故并非所有神性真理都被玷污(737,738节)。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这些话里面所隐藏的奥秘。他“归于沉沦”表示圣言被弃绝(734节);圣言虽如此被弃绝,但仍被承认为神圣,只是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亵渎其中的良善、玷污其中的真理,也免得平信徒因此退离,因此,这一切因是原因本身,故由“归于沉沦”来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属天之义和一个属灵之义;神性良善在属天之义里面,神性真理在属灵之义里面;这些之所以都在圣言里面,是因为主就是圣言;这些事在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中都有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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