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702.“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表由此所产生的,无非是推理和歪曲真理的欲望。“灵”在此与“鬼魔”所表相同,因为经上很快说到“他们本是鬼魔的灵”(14节),“鬼魔”(或魔鬼)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458节)。“三”表示全部(400,505节),故在此表示“无非”或只有(nothing but或mere)。“青蛙”表示源自欲望的推理,因为他们像青蛙一样呱呱乱叫,下作淫秽。由此明显可知,“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表示由此所产生的,无非是推理和歪曲真理的欲望。此处“青蛙”和“埃及的青蛙”意思一样,因为发生在埃及人身上的那些神迹同样描述了教会的毁灭,对此,摩西五经上这样记着说:
亚伦伸手在埃及的诸水以上,青蛙就上来,遮满了这地,后来青蛙被除去,只留在河中。(出埃及记8:5-14;诗篇78:45; 105:30)
青蛙之所以从埃及的水中产生,又留在河中,是因为埃及的诸水,尤其是那里的河水,表示教义的虚假,他们通过这些虚假来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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