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72. 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像一只豹”表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兽”(或“动物”)表示人的情感(567节);“豹”表示对歪曲圣言真理的情感或欲望;它因是猛兽,且残杀无害动物,故还表示一种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豹”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是由于它黑白相间的斑纹,因为黑斑表示虚假,其间的白斑表示真理。所以,它因是凶残野蛮的走兽,故表示被歪曲、因而被摧毁的圣言真理。在以下经文中,“豹”的含义也一样:
古实人能改变他的皮肤吗?豹能改变他的斑点吗?若能,你们这被教导去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从森林出来的狮子杀死尊大的人,田野的豺狼必毁灭他们,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凡出来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背道的事加增。(耶利米书5:6)
“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表示窥伺教义的真理,“城”表示教义(194节)。
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像豹子在路旁窥探他们。(何西阿书13:6-7)“路”也表示真理(176节)。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住,豹子要与山羊羔同卧。(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山羊羔”表示教会的纯正真理,“豹”表示这些真理被歪曲了。
从海中上来的第三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但以理书7:6)
关于但以理所看见的四个兽(参看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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