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548

548.启12:7.

548.启12:7.“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表前教会的虚假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反对真理,真理反对虚假(500节),因为在天堂不可能发生其它战争,可以说这种战争在那里已经爆发了;天堂一旦由天使形成,战争也不可能在那里发生;这战争发生在“已经过去了”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先前的天”,可参看那一节经文的解读;那个天之所以已经过去了,是因为对龙及其使者执行了最后审判,也就是“大龙被摔下来”和“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至于“龙”所表示、即将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的虚假是什么,可参看前文(537节)。“米迦勒”不是指任何天使长,“加百列”和“拉斐尔”也不是,而是指天上的职分;“米迦勒”所表示的职分由这样的人承担:他们通过圣言确认,主就是天地之神,并且父神与主为一,如灵魂与身体为一那样;还确认,人当照十诫生活,然后人才拥有仁与信。“米迦勒”在但以理书(10:13,21;12:1)也被提及,表示同样的职分,这一点从但以理书9-11章,以及12章最后几节明显看出来。而“加百列”所表示的职分由这样的人承担:他们通过圣言教导,耶和华来到世间,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并且是神性;由于这个原因,向马利亚宣告这一点的那位天使被称为“加百列”(路加福音1:19,26-35)。从事这些职分的人在天上也被称为“米迦勒”和“加百列”。“天使”(或译为使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使天堂,以及天使社群(参看5,65,258,342,344,415,465节);但在此表示职分,因为经上提到了他们的“名字”;在但以理书,“米迦勒”还被称为“首领”(但以理书10:13,21;12:1);在圣言中,“首领”(prince)表示首要真理,而“王”(king)表示真理本身(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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