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10.启11: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在前教会结束,新教会开始和发展之时,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里面被主复活。“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505节),因而表示自现教会结束到新教会开始,在此表示新教会在这些人(接受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当中的开始和发展,因为现在说的是“两个见证人”,“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神那里的有生命的灵气”表示属灵的生命;“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与属灵生命一致的属世生命,因而表示靠主复活。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生命的灵气”表示人的内在,也就是所谓的“内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是人的灵在思维和意愿,而思维和意愿本身是属灵的。“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人的外在,就是所谓的“外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外在人是属世的;因为身体言说并行出它的灵所思维和意愿的,说与行是属世的;“脚”表示属世事物(参看49,468节)。
这句话的具体含义是这样解释的:每个被改造的人,首先是内在人被改造,然后是外在人被改造。内在人的改造不仅通过知道和理解人藉以得救的真理和良善,还通过意愿和热爱它们;而外在人的改造则通过言说并行出内在人所意愿和热爱的事,并且这一切进行到什么程度,人就被重生到什么程度。
之前他之所以未重生,是因为之前他的内在不在结果中,只在原因中;原因若不在结果中,就会消散。这就像建在冰上的房子,冰被太阳融化后,这房子便沉到水底;简言之,这就像人没有脚却要站立和行走。内在人或属灵人若不以外在人或属世人为基础,也是如此。这就是“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两个见证人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以及以西结书中类似表述的含义: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向风发预言,于是我说预言,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7:9,10)
同一先知书:
一个说话的声音对我说,人子啊,立足站起来;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2:1,2)
又:
我就伏面,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23-24)
这也是主对彼得说这番话的意思:
彼得说,不但洗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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