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1.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由此而来的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当天使在天堂下面时,他们周围可以说会出现大量小星星。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那些活在世上时为自己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或从圣言中获得生活和教义之真理的灵人周围。然而,对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这些小星星看起来是固定的;但对那些处于被歪曲的真理的人来说,它们是游荡的。关于这些小星星,以及出现在那里穹苍中的星星,我能讲述许多奇妙的事,但这与本著作无关。由此明显可知,“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人子右手拿着七星”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通过圣言唯独来自主。“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可参看AR 10节)。
“星”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以赛亚书13:9–10)
要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因这教会被荒废,所以圣言中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没有出现。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诸天遮蔽,使众星昏暗;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是指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启示录: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从天上坠落的众星”不是指星星,而是指将会灭亡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
那龙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启示录1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将些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1)
因此,在但以理书的下一节,经上还说
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2)
在以下经文中,“星”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3)
士师记:
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20)
由此明显可知,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如星辰,直到时代的时代。(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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