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93.启11:4.“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表爱与聪明,或仁与信,这二者皆通过主而与他们同在。“橄榄树”表示爱与仁,如下文所述;“灯台”表示真理中的启示(43节),因而表示聪明和信,因为聪明来自真理中的启示,信也由此而来。“立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执行祂的吩咐(366节);故在此表示这二者通过主,也就是大地之神而与他们同在,也就是与上述那些处于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之人同在;由此明显可知,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它们是爱与聪明,或仁与信,因为这二者构成教会;爱与仁是其生命,聪明和信是其教义。
“橄榄树”之所以表示爱与仁,是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的教会,因而其果实“橄榄”就表示属天之爱,这爱就是对主之爱;正因如此,这爱(对主之爱)还以“橄榄油”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圣物都以此油膏抹。被称为“圣油”的橄榄油是从橄榄提炼并调和香料制成的(出埃及记30:23,24)。还有,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用橄榄油点着(出埃及记27:20-21; 利未记24:2)。在以下经文中,“橄榄树”和“橄榄”具有同样的含义:
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油盆的右边,一棵在左边;两颗橄榄树的果子:这些就是两个橄榄树上的人站在全地之主面前。(撒迦利亚书4:3,11,12,14)
诗篇:
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从前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耶利米书11:16,17等)
由于“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所以在城内及周围的许多事物也表示诸如属教会的那类事物。橄榄山也在耶路撒冷旁边,表示神性之爱,因此:
耶稣白天在殿里教导人,夜里就出去,在橄榄山上过夜。(路加福音21:37; 22:39;约翰福音8:1)
并且耶稣就在橄榄山上与祂的门徒谈论世代的末了,以及那时祂的到来(马太福音24:3等;马可福音13:3等);以及祂从橄榄山往耶路撒冷受难(马太福音21:1; 26:30;马可福音11:1;14:26;路加福音19:29,37)。这一切与撒加利亚的预言相符:
到那日,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东的橄榄山上。(撒加利亚书14:4)
由于“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故耶路撒冷圣殿中间的基路伯由橄榄树的木头做成,内殿的门,以及门框也是(列王纪上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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