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492

492.“穿着麻布”

492.“穿着麻布”表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哀悼。“穿着麻布”表示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衣”表示真理(166,212,328,378,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就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真理就没有教会而哀悼。以色列人的哀悼以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非常有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坐在地上长时间沉默,剃须,悲痛哀号,撕裂衣裳,以及“穿着麻布”等等;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罚;当受罚时,他们便以这些行为来表达悔过之意;由于悔改的表现,同时由于谦卑,他们就被听见。
“穿麻布”代表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有狮子从丛林中上来,他从他的地方出发,要使地荒凉;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恸哭哀号。(耶利米书 4:7,8)
我民女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灭命的会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告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15:2,3;22:12;37:1,2;50:3;耶利米书48:37,38;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7:17,18;27:3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8,13;阿摩司书8:10;约伯记16:15,16;诗篇30:11;35:13;69:10,11;撒母耳记下3:31;列王纪上21:27;列王纪下6:3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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