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
祂所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所以“云彩”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24节)。“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的在属世的之前,所以虹在头上显现。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性而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主的属灵神性也以“虹”来表示: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从祂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其上的“人”就是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其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中,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彩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此处“彩虹”无非表示重生之人里面属世层中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人在重生时,就从属世变得属灵;由于那时主与他会有一个结合,故经上说“云彩中的彩虹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而易见,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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