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461

461.启9:21.

461.启9:21.“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表唯信这一异端邪说只会在他们心里引发愚蠢、悖逆和刚硬,以致他们不去思想十诫,事实上也不去思想因站在魔鬼一边并反对神而当逃避的任何罪。至“凶杀”、“奸淫”和“偷窃”在各层意义上分别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十诫篇》,那里已经说明,故在此无需重复解释;不过,下一节将解释“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enchantments)表示什么。“唯信”在那些身处新教教会之人心里之所以会引发愚蠢、悖逆和刚硬,是因为在唯信盛行之处,生活的良善没有成为宗教信仰;若生活的良善没有成为宗教信仰,那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也就是悔改的石版,就如同一块无字的空石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是一块悔改的石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块石版没有提到当做的善行,而是提到不可做的恶行,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一切所有的”;若这些事不构成宗教信仰,结果就如此处所说的:“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下文将清楚说明,在唯信盛行之处,生活的良善没有成为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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