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37.“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他们的推理,就好像它们源于取自被完全理解的圣言的教义真理,他们必须为之而激烈战斗。“翅膀的响声”表示推理,因为“飞”表示感知和教导(AR 245, 415节);“战车或车”表示教义,如稍后所看到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许多马”表示完全理解;显然,“奔赴战场”表示对战斗的热情。“战车或车”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他们当中。(诗篇68:17)
又:
耶和华用云彩为战车,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2, 3)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哈巴谷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好像旋风。(以赛亚书66:15)
以西结书:
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0, 21)
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撒迦利亚书9:10)
哈该书: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倾覆战车和乘在其中的。(哈该书2:22)
以赛亚书:
你去设立守望者,叫他看见和报告;他看见一辆战车,一对马兵,一辆骆驼车和一个人的战车,他就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以赛亚书21:6-7, 9)
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和众先知一样(AR 8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和马兵”;出于同样的原因,以利沙看到以利亚乘火车被接到天上去了,以利沙的仆人看到火车火马围绕着以利沙(列王纪下2:11-12; 6:17; 13:14)。此外,“战车或车”也出现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1:1; 37:24; 66:20; 耶利米书17:25; 22:4; 46:2-3, 8-9; 50:37-38; 51:20-21; 以西结书26:7-8, 10-11; 但以理书11:40; 那鸿书3:1-3; 约珥书2:1-5; 撒迦利亚书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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