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01.“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因而信的一切活物也都灭亡了。“被烧了”表示灭亡,如刚才所述(AR 400节);在圣言中,“青草”表示教会或信仰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良善和真理首先在属世人里面萌芽或出生;“田间的菜蔬”所表相同;由于信凭良善和真理存活,所以“一切的青草被烧了”表示信的一切活物都灭亡了;并且当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不复存在时,信的一切活物就都灭亡了,如刚才所述。“青草”具有这种含义也是由于对应;因此,在灵界,那些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仁分离的人就生活在甚至寸草不生的沙漠或旷野中。正如“果树”表示在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方面的人,“青草”则表示在首先在他里面孕育,也出生的教会之物方面的人,而“不青的草”表示被摧毁的教会之物。一般来说,花园、树林、田间和平原里的一切事物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方面的人,或也可说,人里面教会的某种事物方面的人;原因在于,它们相对应。“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声音说,你喊叫吧;他说,我喊叫什么呢?一切肉体都是草,草必枯萎,花必凋谢,因为风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萎,花必凋谢,但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6-8)
又:
居民像田间的菜蔬,像青草,如房顶上的草,又如站着的禾稼之前烧焦的田地。(以赛亚书37:27; 列王纪下19:26)
又:
我将我的福浇灌从你所生的,他们要发生在草中间。(以赛亚书44:3, 4;以及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51:12; 诗篇37:2; 103:15; 129:6; 申命记32:2)
“青”或“青翠”表示活物,或有生命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相关经文(耶利米书11:16; 17:8; 以西结书17:24; 20:47; 何西阿书14:8; 诗篇37:35; 52:8; 92:10, 14)。启示录在此所描述的事同样发生在埃及,即:
因冰雹与火掺杂,田间一切的树木和一切的菜蔬都被烧尽。(出埃及记9:23-35; 诗篇78:47-49; 10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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