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353.启7:6.“亚设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人里面的相爱,相爱就是对向社区或社群履行良善功用的爱。“亚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永恒,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永恒的幸福,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但“亚设”在此表示对履行功用的爱,这爱在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里的人中间,在那里被称为相爱。这爱从对主之爱中直接或最近地降下来,因为主的爱就是向社区(community)和社区中的每个社群(society)履行功用,主通过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履行这些功用。亚设具有上述含义,这一点可从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中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
论亚设;他的食物必肥美,他必给出君王的美味。(创世记49:20)
这一点也可从摩西对他的祝福中看出来:
愿亚设蒙福,胜过众子;愿他得弟兄的悦纳……,他的日子如何,他的名声也必如何。(申命记33:24, 25)
他也以祝福而得名;那些处于对向社区和社群履行功用的爱之人在天上享受幸福,胜过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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