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291

291.“愿祝福、尊

291.“愿祝福、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能力在来自永恒的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从祂那里而在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里面。来自永恒的主就是耶和华,祂在时间中为自己取了人身,以便救赎和拯救人类(可参看AR 281节)。因此,“坐宝座的”表示来自永恒的主,祂被称为父;“羔羊”表示神性人身,也就是子方面的主。由于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所以很明显,这两者,或“坐宝座的和羔羊”都是指主。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经上还说“羔羊在宝座中间”(启示录5:6; 7:17)。当论及主时,“祝福”是指在祂里面,并从祂那里而在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里面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或所有(可参看AR 289节)。“尊贵、荣耀”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也可参看AR 249节);当论及主时,“权势(power,或权柄)”是指神性能力,这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都是主的,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中所说的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度必不灭亡。(但以理书7:13-14)

“亘古常在者”是指来自永恒的主,这一点从弥迦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但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永恒之日就有。(弥迦书5:2)

从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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