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40.“众教会必知道我是那察看肾心的”表示使教会知道,主看每个人所拥有的真理的品质和良善的品质。“七个教会”表示整个教会,和前面一样;“察看肾心”表示看一个人所相信和热爱的一切,因而看他的真理和良善的品质。“察看肾心”具有这种含义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这种对应来自这一事实:正如肾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尿液的杂质,心脏净化血液中被称为污秽的不洁之物,同样,信之真理把人从虚假中洁净出来,爱之良善则把他从邪恶中洁净出来。
因此,古人将爱及其情感置于心,将智慧及其感知置于肾,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看哪,你在肾渴慕真理,你在隐秘部位使我晓得智慧。(诗篇51:6)
又:
你拥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诗篇139:13, 15)
又:
我心里发酸,我的肾被刺,我愚昧无知。(诗篇73:21-22)
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是鉴察心、试验肾的,要照各人的道路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又:
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耶和华啊,你必看见我,察验我的心。(耶利米书12:2-3)
又:
耶和华是公义的审判官,试验肾心。(耶利米书11:20; 20:12)
诗篇: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察验心肾的,是公义的神。(诗篇7:9)
又: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审察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在这些地方,“肾”表示聪明与信仰的真理,“心”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心”表示爱及其情感,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371—3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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