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宇宙星球 #139

139.我到了那里后

139.我到了那里后,没有看见这个星球,只看到来自该星球的灵人。如前所述,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出现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与生活在那里的居民秉性相似。他们来自这些居民,在那里能为他们提供服务。只见这些灵人在我头顶上相当高的地方,他们从那里俯视我的到来。要知道,在来世,站在高处的人能看见在他们之下的人;他们越高,其视野就越宽广。他们不仅能看到他们,还能与他们交谈。他们从自己的位置发现我并非来自他们的星球,而是来自某个遥远的地方。于是,他们从那里向我说话,询问各种事;对于他们的问题,我都可以回答。除此之外,我还告诉他们我来自哪个星球,该星球是何性质。后来,我与他们谈论我们太阳系中的其它星球,还告诉他们有关水星灵的情况,他们如何到众多星球旅行,以便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闻听此言,他们说,在一次造访中,他们也见过这些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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