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最后的审判 #20

20.此外,人若接受

20.此外,人若接受关于神性秩序的教导,就能明白,人被造是为了成为一位天使,因为神性秩序的最后一步在他里面(参看9节)。凡属于天上天使智慧的东西都能在他里面成形,更新,变得完整并增多。神性秩序从不停在半路,在那里形成没有最终阶段的任何东西;因为它若不行进到终点或最外层,就不在自己的完全和完美之中。但当在终点或最外层时,它就会成形,还利用那里聚集的物质来使自己变得完整并多产,这一切通过各种形式的繁殖来实现。这就是为何天堂的苗床在终点或最外层。这也是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人类及其创造的那些话的意思: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祂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造他;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神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创世记1:26-28)

“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神的样式”是指将神性秩序的一切,从初至末,都赐予人,从而使他在其心智内层上成为一位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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