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最后的审判 #18

18.天堂来自人类,

18.天堂来自人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使的心智和人类的心智是相似的。两者都享有理解、感知和意愿的能力;两者也都是为接受天堂而形成的。因为人类心智和天使心智一样拥有智慧;只是它在世上不那么智慧,因为它活在一个肉体中。在这肉体里面,它的属灵心智作属世的思考,因为此时,其与天使相同的属灵思维向下流入对应于属灵观念的属世观念,以这种方式在它们里面被感知。但当人的心智从它与肉体的联系中释放出来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它不再作属世的思考,而是作属灵的思考;当作属灵的思考时,它就像天使那样思想对属世人来说不可理解且无法形容的事。由此明显可知,人的内在被称为他的灵,本质上就是一位天使。一位天使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73-77节)。但当人的内在不向上打开,只向下打开时,它从身体释放出来后,尽管仍处于一个人的形式,但该形式是可怕的,如恶魔一般,因为它不能仰望天堂,只能俯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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