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2.⑸天堂的完美随着它的居民数量增加而增加。这一点从它的形式明显看出来,该形式决定了人们交往的模式和交流的方式。天堂的形式是最完美的形式;就最完美的形式而言,那里的人越多,他们之间就越有朝向一体的同意,他们的结合就越紧密,他们的一致性就越大。同意和由此而来的结合随着人数增长而增长,因为那里的每个个体元素都作为一个媒介被安插在两个或更多元素之间;被如此安插的东西会巩固这种结合。
天堂的形式就像人类心智的形式,其完美随着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增长而增长。拥有天上智慧和聪明的人类心智的形式之所以类似天堂的形式,是因为心智是该形式的最小形像。这就是为何这些人和天使对良善和真理的思维和情感在各个方面与他们周围的天堂社群共享。它们随着智慧的增长,也就是说,随着更多真理被理解并植入理解力,更多对良善的情感被植入意愿而延伸得越来越远。换句话说,这取决于植根于他们心智的东西,因为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
人类和天使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被丰富到永远,这种丰富会增加它的完美。当一个人被主引领时,这种情形尤其会发生,因为那时,他被引入植入其理解力的纯正真理和植入其意愿的纯正良善。此时主安排这种心智的整个结构,使之类似天堂的形式,直到它成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从这种对照明显可知,天使数量的增加会使天堂变得更完美,因为这两种情况是相似的。
每个形式都由各个部分组成。一个形式若不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就不是一个形式,因为它没有任何品质和状态的变化。每个形式的品质都取决于它里面各个元素的排列,它们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同意成为一体的方式;这些因素决定了每个形式被视为一体的程度。一个形式的性质是这样:它里面被排列的元素越多,它就越完美,因为如刚才所述,其中每个元素都巩固、强化、联结,从而完善它。
这些事实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尤其论述以下事实的地方看得更清楚:每个天堂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1-58节);还有论述天堂形式的地方,该形式决定了人们在那里如何联系和交流(200-212节);以及论述天堂天使智慧的地方(265-27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