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1

L61.涉及主的这些

L61.涉及主的这些真理如今首次为人所知,因为启示录(2122章)预言,在前教会结束之际,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个教义将在新教会占据首要地位。“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正是这个新教会;若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没有人能进入新教会。此外,我可以宣告:整个天堂都单单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来自主的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使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 23)

以前之所以没有从圣言看出这个教义,是因为即便以前看到它,它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天堂的势力。而世人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如果之前关于主的这个教义真的被看到,魔鬼,即地狱,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这种地狱势力的状态被如今已经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击破。审判过后,也就是从现在起,凡渴慕的人都能被光照或启示,并获得智慧。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596, 597-603节),以及《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6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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