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2

L52.⑹通过众先知

L52.⑹通过众先知说圣言的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关于众先知,我们读到,他们在异象中,耶和华和他们说话。当在异象中时,他们不是在肉身中,而是在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然而,当耶和华和他们说话时,他们是在肉身中,并听见祂说话。

先知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加以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是打开的,而肉眼是关闭的。这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从一个地方被带到了另一个地方,而肉身仍留在原处。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写启示录时的约翰,有时就处于这种状态;那时经上说他们在异象中或在灵里。因此,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异象中借着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他还说: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在他身后有震动和其它东西。(以西结书3:12, 14)

又:

灵就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

同样是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他看见四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5; 10:1-15);还看见新地和新殿,以及一位量它们的天使(以西结书40:1-5; 48:1-35);他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撒迦利亚的情况也是这样,当时他由一位天使陪伴,看见:

一个人骑着马,在番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四角,后来看见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 2:1)

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

一个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2, 3)

一卷飞行的书卷和一个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

四辆战车从两座山中间出来,以及马。(撒迦利亚书6:1)

但以理处于同样的状态下,那时,他看见:四个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3)

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但以理书8:1)

他在异象中看见这些事物(但以理书7:1, 2, 7, 13; 8:2; 10:1, 7, 8);他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加百列并和他说话(但以理书9:21, 22)。约翰写启示录时,同样的情形发生在他身上,他说:

主日,他在灵里。(启示录1:10)

他在灵里被带到旷野。(启示录17:3)

在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山上。(启示录21:10)

他在异象中看见马。(启示录9:17)

他在别处说,他看见他所描述的事物,因而在灵里或异象中(启示录1:12; 4:1; 5:1;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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