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2

L42.⑸主被称为“

L42.⑸主被称为“(君)王”和“受膏者”。这是因为祂是弥赛亚或基督;“弥赛亚”或“基督”表示(君)王和受膏者。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由“(君)王”,以及“大卫”来表示;大卫是统治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主被称为“(君)王”和“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在祂衣服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由于主被称为“王”,所以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祂的降世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可参看马太福音12:28; 16:28; 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 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60;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但以理书:

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4)

又: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祂,使所有人民、民族、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 14, 27)

祂的降临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可参看马太福音4:23; 9:35; 24:1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