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3

L33.⑷主通过允许

L33.⑷主通过允许加在自己身上的试探并通过不断的胜利而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前面(12-14节)已经论述了这一点;对此,仅补充以下内容:试探无非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由于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所以试探就是与地狱的争战。此外,对经历属灵试探的人来说,有来自地狱的恶灵诱发试探。此人并不知道恶灵诱发试探;然而,的确是他们诱发的,我通过大量经历已经得知这一事实。

因此,当一个人靠着主在试探中得胜时,他就从地狱中被拉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也正因如此,一个人通过试探,或与邪恶的争战而变得属灵,从而成为一位天使。然而,主靠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彻底战胜并征服它们,并因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故永远地战胜并征服它们。

因为在主降临之前,地狱已经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它们开始侵扰真正的天堂天使,以及来到这个世界并离开世界的每个人。地狱之所以发展到如此程度,是因为教会已经彻底荒废,世人由于偶像崇拜的流行而陷入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地狱来自人类。正因如此,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主的这些争战在大卫的诗篇和先知书中有大量的论述,但在福音书却很少。主所忍受的试探正是指这些争战,其中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正是因为它们,主才被称为救主和救赎主。

这是目前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以致人们说,主战胜了死亡或魔鬼,也就是地狱,祂复活得胜;没有主,就没有救恩。此外,在下文我们将看到,主荣耀了祂的人身,由此成为永远的救主、救赎主、改造者和重生者。主通过争战或试探成为救主,这一点从前面(12-14节)所引用的大量经文,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我发怒,踹下众民;又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4, 6, 8)

这一章论述了主的争战。诗篇: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啊,你们要被举起!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这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大能的勇士耶和华,战场上的勇士耶和华。(诗篇24:7, 8)

这些话也论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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