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六)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L19.在教会,人们以为神的儿子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不同于父的位格;对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的信仰便由此而来。由于这种信仰被普遍接受,并且它涉及神,所以人们没有任何机会或自由用任何程度的理解力去思想它,甚至去思想什么叫自永恒而生。事实上,凡用理解力思想它的人必对自己说,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但我仍肯定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也相信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相信的。然而,要知道,没有什么永恒之子,只有永恒之主。当知道主是什么,子是什么时,出于对三一神的理解来思想才有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可能。
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主之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路加福音: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叫拿撒勒的城去,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到她那里,说,恭喜!你是蒙大恩,主和你同在了!你在女人中是蒙祝福的。她一看见,就因这话很惊慌,又反覆思想这样问候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26-35)
此处经上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又说:“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由此明显可知,从神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
以赛亚书: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以马内利)。(以赛亚书7:14)
显然,从神成孕并从童女所生的儿子就是那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的,因而是那为神儿子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马太福音中也得到证实(马太福音1:22, 23)。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此处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经上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不是来自永恒的一个儿子,而是生在世上的儿子。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中先知所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这些话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路加福音1:32, 33)很相似。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这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路上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也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将要到来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一道圣旨或法令,是耶和华颁布给大卫的。“这日”不是来自永恒,而是在时间之中。
诗篇: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诗篇89:25-27)
这整个诗篇都在论述那要到来的主;因此,那要称呼耶和华为祂的父,被立为长子,因而为神儿子的,正是祂。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在那里,祂被称为从耶西的茎生出的一根枝条(以赛亚书11:1);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女人的种(创世记3:1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永远的祭司和主(诗篇110:4, 5)。
在犹太教会,神的儿子被理解为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他们知道弥赛亚要生在伯利恒。他们将神的儿子理解为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到世界上来的。(约翰福音11:27)
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耶稣,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4:62)
约翰福音: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 马可福音1:1)
“基督”是希腊语,意思是“受膏者”,和希伯来语的“弥赛亚”一样;故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在另一处: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第一章已经说明,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旧约的整个圣言都论述主。因此,那要来的神的儿子不可能是指别的,而是指主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由此可知,耶稣受洗时,耶和华以天上来的声音所称呼的儿子就是指这人身: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马可福音1:11; 路加福音3:22)
因为受洗的是祂的人身;当祂变了形像时: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马太福音8:29; 14:33; 马可福音3:11; 15:39; 约翰福音1:34, 49; 3:18; 5:25; 10:36;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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