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3

L13.主通过十字架

L13.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征服了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当十字架受难即将发生时,主说了这话。同一福音书: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11)

又:

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曾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加福音10:18)

在这些经文中,“世界”、“世界的王”、“撒旦”和“魔鬼”都表示地狱。主通过十字架受难还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祂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祂身上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同一福音书: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又:

现在我的灵魂愁烦;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是指着祂的受难说的。荣耀就是神性与人身的合一;因此,经上说:“神要因祂自己荣耀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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