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644

644.基督教会的领

644.基督教会的领袖及其下属将圣言中的归算理解为信仰的归算,基督的功德和公义就铭刻在这信仰上,从而被归于人,因为自尼西亚议会以来的十四个世纪,他们就不想知道其它任何信仰。因此,唯独这种信仰固定在他们的记忆中,从而固定在他们的心智里,就像一个有组织的事物,或他们存在的一部分一样。从那时起,这种信仰就提供了一种像来自夜间之火的光;它因着这光而看起来就像真正的神学本身,或神学真理本身,而在一个相互关联的系列中的其它一切事物都取决于它,如果这个头或支柱被移除,这些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此,如果他们在阅读圣言时,想到的是其它任何信仰,而不是这种归算的信仰,那么这光,连同他们的整个神学都会熄灭,黑暗将出现,使整个基督教会都消失不见。因此,这种信仰留给了他们,就像树砍伐毁坏时,留在地里的树根的余干,直到七期完成(但以理书4:23)。当这种信仰被攻击时,在当今教会公认的领袖当中,谁不是堵住耳朵,就像塞上棉花一样,以免听到反对它的任何话呢?但我的读者,请张开你的耳朵,阅读圣言,你就会清晰感知到一种与你此前说服自己所相信的不同的信仰和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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