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631

631.至于关于人的

631.至于关于人的救赎的双重归算的第一部分,即:基督功德的任意归算和由此救赎的归算,教条主义者或神学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这种归算完全是由自由的能力或任意的权力实现的,是为那些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发生的;而有些人认为,归算是预先知道的,并被赋予那些被注入恩典的人和那些可以添加这种信仰的人。然而,这两种观点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就像两只眼睛盯着同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专注于同一首歌一样。乍一看,他们似乎走了不同的方向,或是有分歧的,但最终他们走到一起并串通一气,或得出同样的结果。因为既然两者都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仰之外,那么可推知,接受信仰的这恩典,无论是任意注入的,还是预先知道的,都与拣选是一样的;因为如果那被称为先在恩典的,是普遍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能力的合作就会进来,或仍需要添加,这当然像麻风病一样被弃绝了。因此,人和木头或石头一样不知道,这信仰有没有出于恩典被赋予他,或当它被注入时,它的性质是什么;因为当人无法得到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渴望或追求、行善或作恶的自由能力时,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它的存在。那些证明信仰存在于人里面的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它们与古人用鸟的飞行所作的占卜,占星家根据星星得到的预言,或赌徒通过掷骰子作出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同。像这样的荒唐事和其它更荒唐的事,都源于主的归算公义的教义,这种教义与被称为公义的信仰一起被赋予所谓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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