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6.(6)神性之爱的这些要素或属性就是创造宇宙的原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这三个要素是创造的原因,这一点可通过仔细检查它们清楚看出来。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宇宙明显看出来,宇宙在神之外,正如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到宇宙,并在其中行使祂的爱,从而安息于其上。因此,我们读到,神创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就是为何祂设立安息日(创世记2:2-3)。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其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一点从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创造人明显看出来;这意味着人被造为从神那里接受爱和智慧的形式,神能与这个形式合而为一,也为了人而能与整个宇宙及其中的一切合而为一,宇宙及其中的一切都只是方法;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一切事物都是为了人在被创造的,这一点从创世记(1:28-30)也明显看出来。第三个要素,即使其他人从自己那里蒙福,这一点从天使天堂明显看出来,天使天堂是为凡接受神之爱的人而提供的,其中所有人的祝福都唯独来自神。神之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维护宇宙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一样;神性之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它在创造世界中是怎样,在被创造时的世界中就是怎样,并继续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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