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436

436.以下对比有助

436.以下对比有助于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有人在屋里饲养花豹或黑豹,若不先除去野兽,谁敢靠近他。若有人应邀和国王、王后共进晚餐,谁不得在赴宴前洗脸洗手?在获得精金白银之前,谁不是先熬炼矿物,把它们从矿渣当中提纯和分离出来?麦子收入仓前,谁不先将稗子和麦子分开?在肉能吃、端上餐桌前,谁不先将它们煮熟烹调?谁不会将园中果树叶子上的小虫子抖掉,以免叶子被吃光,结不出果实?若一个女孩身染恶疾,或全身长满疙瘩或疹子,无论她的妆化得有多好看、穿的衣服有多漂亮,说的话有多动听,谁会爱上并打算娶她?
人自己应当从恶中洁净自己,而不是无需自己合作,只等着主来洁净他(参看331节)。否则,他就好比一个满脸满身沾满烟灰或粪便的仆人来到主人面前,说:“我主,请洁净我。”主人岂不如此回应他:“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难道你自己没有手、没有能力用它们吗?还不快去洗净自己。”所以,主神会说:“洁净的工具,我已经给了你,还赐你意愿和行动的能力。因此,只要运用我赐给你的这些天赋和才能,你就会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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