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X.恶人没有信仰
382.恶人就是所有否认世界是由神创造的,从而否认神的人,因为他们是自然主义无神论者或唯物主义者。他们都是邪恶的,因为一切良善,不仅属世上的良善,而且属灵上的良善,都来自神。因此,那些否认神的人只愿意、因而只能从他们自己的自我中获得良善。人的自我就是肉体的欲望;凡从这欲望发出的东西,都是属灵地邪恶,无论它看起来多么属世地良善。这些人在理论上或原则上是邪恶的;而而那些无视神性诫命(它们被概括在十诫中),像亡命徒,或不受法律约束的人一样生活的人,实际上是邪恶的。他们也从心里否认神,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嘴上承认神,因为神与祂的诫命构成一体;这就是为何十诫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 36; 诗篇132:7, 8)。但为了更清楚地表明恶人没有信仰,让我们从以下两个要点中得出结论:
(1)恶人没有信仰,因为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
(2)在基督教界,所有弃绝主和圣言的人都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
现分别论述这两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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