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226.(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可以同时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并且每一个字都可以是它们的一个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很少是赤裸的真理,大多是被遮盖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许多真理适合简单人理解,这些人没有把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他们用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此外,有些事看似矛盾,但当圣言在其属灵之光中被观看时,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无法从中引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这就是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这一点可举例来说明。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
又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
没有教义,这些话无法调和。经上说:
耶和华察罚罪孽,自父及子,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都为自己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之光中,这些话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 8; 21:21, 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每个人都会得到他所求的任何东西;但教义解释说,当人的祈求来自主时,凡他所求的,都会赐给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会以为,天堂是给穷人的,不是给富人的;但教义教导说,所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判断人,免得你们被判断;因为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人可能会被引导由此得出结论:他不可以判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的;但教义教导说,判断是可以的,不过,要公义地判断,因为主说:
要作公义的判断。(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应被称为老师,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你们也不应被称为师傅,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傅,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由此可推知,人不可以称别人为老师、父亲或师傅;但教义教导说,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以。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可能从这些话中得出结论,主的门徒也要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会解释这个奥秘,教导说,唯独主要审判,并且能审判,因为祂是全知的,知道所有人的内心,祂的“十二门徒”是指在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因此,教义说明,每个人都要通过这些真理而受审判,正如主在约翰福音(3:17, 18; 12:47, 48)中所说的。圣言中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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