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198.在马太福音,主向门徒谈论了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在祂对教会状态的连续变化的预言结束时,祂说: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那时,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天使,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1)
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不是说,太阳和月亮要变黑暗,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祂出现在云中,还看见拿着号筒的天使;此处的每个细节都是指属于教会的某种属灵事物,此处论述的是教会在结束时的状态,或教会的最后状态。在灵义上,要变黑的“日头”是指对主的爱;不放光的“月亮”是指对主的信仰;要从天上坠落的“众星”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人子在天上的兆头”是指在来自祂的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显现;“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是指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的丧失;“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是指主在圣言中的同在和启示;“天上的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灵义;“用号筒大声的天使”是指天堂,神性真理来自天堂;“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是指由那些拥有对主的信仰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形成的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这段经文的意思不是说日月昏暗,众星坠落于地,这一点从当主即将降世时,先知书中关于教会状态的类似说法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来到,必有残忍、怒气发热。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在世界上察罚邪恶。(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来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2, 10; 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主的降临,当教会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或关于主的任何知识留下时,主就会降临;因此,那日被称为“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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