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190

190.如此思考的人

190.如此思考的人没有考虑到,主耶和华,即天地之神,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说圣言;因此,圣言只能是神性真理,因为主耶和华自己所说的话必是神性真理。他也没有考虑到,主救主与耶和华是一样的,祂在福音书中说圣言;其中大部分出自祂自己的口,其余的则通过祂的十二个门徒或使徒,出自祂口中的气息,即圣灵。这就是为何主说,祂的话里面有灵和生命,祂是那进行光照的光,祂就是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对雅各井旁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请给我水喝的是谁,你早就会求祂,祂也早就会给了你活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 10, 11, 14)

“雅各井”表示圣言(如申命记33:28)。因此,主坐在那里与那妇人交谈,因为祂就是圣言。“活水”表示圣言的真理。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彼得对耶稣说,你有永生的话。(约翰福音6:68)

马可福音:

耶稣说,天地要过去,我的话却不会过去。(马可福音13:31)

主的话是真理和生命,因为祂就是真理和生命,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唯独主里面有生命和光。因此,来自主并且就是主的圣言被称为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17:13; 31:9)、救恩的泉源(以赛亚书12:3)、泉源(撒迦利亚书13:1),以及生命水的河(启示录22:1)。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启示录7:17)

在其它经文中,圣言还被称为“圣所”和“帐幕”,主在那里与人同住(以西结书37:26-28; 启示录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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