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138

第三章 圣灵和神性

第三章  圣灵和神性运作

138.当所有具有圣职品级,对主我们的救主持有正确观念的牧师进入灵界时(这通常发生在死后第三天),他们首先接受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导,尤其关于圣灵的教导,即:圣灵不是独自为神,当经上在圣言中提到圣灵时,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那里发出的神性运作或神性活动。他们特别需要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其原因是,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会陷入疯狂的幻想,以为他们自己是圣灵;另一个原因是,教会中许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人,都会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即:说话反对他们受圣灵默示所说的话,是不可饶恕的罪(马太福音12:31, 32),以此来恐吓别人。那些接受教导后放弃圣灵独自为神的信仰之人会被教导,神的一体性不可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独为主,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那样;相反,神性三位一体就在主救主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发出的能量,或这两者所发挥的力量在每个人里面一样。然后,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当这种预备完成时,一条通往拥有类似信仰的天堂社群的道路就向他们打开,他们被赐予在弟兄当中的一个住所,与他们一起生活在幸福中,直到永远。由于前面已经论述了神创造者和主救赎主,所以现在有必要论述圣灵。这个主题和前面的主题一样,需要分为以下一系列命题:

(1)圣灵是神性真理,也是从那一位神,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

(2)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一般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罪的赦免,最终是拯救。

(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

(4)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

(5)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而不是反过来。

(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和从它发出的一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