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真实的基督教 #124

124.(5)除非通

124.(5)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前面说明,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因此它只有通过全能的神才能实现。救赎只有通过神道成肉身,也就是变成人才能实现,因为在其无限本质中的耶和华神不能接近地狱,更不用说进入地狱了;事实上,祂在最纯粹和最初事物中。因此,如果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神真的向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吹气,那么祂就会立刻毁灭他们;因为当摩西想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就连摩西都不能看见祂,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更不能了,那里的所有人都在最后和最粗鄙的事物中,因而离神是最远的,因为他们是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因此,除非耶和华神取得一个人身,从而给自己披上属于最低事物的一个身体,否则祂进行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的。因为不接近敌人,或不为了战斗而配备武器,谁能攻打敌人呢?除非披盔戴甲,护住身体和头部,手持长矛,否则谁能赶走并摧毁沙漠里的龙、多头蛇和蜥怪呢?没有船只和必要的捕捞工具,谁能捕获海里的鲸鱼呢?除非全能的神取得一个人身,否则祂无法与地狱争战,因为祂无法进入地狱,这一点可通过这些和类似的例子来说明,尽管它们无法进行足够的对比。

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争战,就像推理者和争论者之间一样;这样的争战对地狱没有任何影响,或说完全无效。相反,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即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争战。这神性真理是主的真生命;地狱里没有人能抵挡经由视觉媒介而来的这真理的流注,或说当这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时,地狱里没有人能反对它。这流注拥有如此的能力,以至于地狱灵(恶魔)一旦感知到它,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正如以赛亚书所描述的那样:

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因惧怕耶和华,他们必进入石洞,进入土穴。(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所有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从神性良善中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这个主题的描述看出来;如:祂从他们的地方撕裂了地狱灵在灵人界占据的小山和大山,驱散他们,把他们送到远处,并使其中一些人沉没。祂还用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城镇、房屋和田地,从根基上铲除他们的土地,把它们及其居民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还有很多。这一切都是由主独自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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