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治 #94

94.主与人的结合并

94.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通过爱邻如己和爱主高于一切实现的。爱邻如己唯独在于对邻舍诚实、公正,不对他心怀仇恨或充满报复欲,不说他的坏话或诋毁他,不与他的妻子通奸,不向他做类似这样的任何事。谁看不出,那些做这类事的人并未爱邻如己?但那些因这类事是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罪而不去做的人,则会诚实、公正、友善、忠信地对待邻舍。由于主就是如此行的,所以一种相互结合就产生了。当有了一种相互结合时,凡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都是从主而行的;凡他从主所行的,都是良善。那时,他的邻舍不是这个可见的人,而是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爱主高于一切唯独在于不向圣言施暴,因为主在圣言中;不向教会的圣物施暴,因为主在教会的圣物中;不向任何人的灵魂施暴,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在主手里。那些避开邪恶如骇人之罪的人就爱主高于一切。但除了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本质上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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