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治 #46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46.基督教界都知道,神是无限和永恒,因为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三位一体教义就说到,父神是无限、永恒和全能;圣子神和圣灵神同样如此;然而,没有三位、只有一位是无限、永恒和全能。由此可知,由于神是无限和永恒,所以除了无限和永恒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归给神。但有限不能理解什么是无限和永恒,不过也能理解。有限不能理解,是因为它无法包含无限;能理解,是因为存在抽象概念,通过抽象概念能看到事物的存在,即便不知道它们的性质。有些观念是能论及无限的,如:神因是无限,或神性因是无限,故是存在或现实本身,本质本身,物质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它本身或独一无二者或绝对者,是人本身或本质的人。当说无限是全有时,无限智慧是指全知,无限能力是指全能。

然而,这些概念会陷入思维的模糊,也可能会因不可思议而遭到否认,除非我们把思维由自然界中所获得的元素,尤其自然界的两个属性,即空间和时间,从观念中剔除。因为这些势必限制观念,使得抽象概念如同无有。然而,如果我们能像天使那样剔除它们,那么无限就能通过刚才所列举的那类观念来理解了。由此还能明白以下事实:人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因为他是由作为全有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有限的物质,因为他是由作为物质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智慧,因为他是由作为智慧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等等。因为除非无限的神是全有,是物质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人不是真实的,或说什么也不是,或按照那些被称为理想主义的空想家的说法,纯粹是存在的观念。

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本质是爱与智慧(28-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本身与形式本身,是独一无二者(40-46节);神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284节)。由此可知,一切受造物,尤其人和他里面的爱和智慧,都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不是纯粹的存在观念。因为如果神不是无限,那么有限之物不会存在;如果无限不是全有,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如果神不从祂自己创造一切事物,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真实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简言之,我们是,是因为神是,或说我们存在,是因为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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