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34.⑶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由于自创造时,因而自出生时,一个人就拥有生命的三个层级在里面(参看32节),所以他尤其拥有智慧的三个层级在里面。这些层级照着结合,也就是照着爱在一个人里面被打开,因为爱是结合本身。然而,人只能模糊地感知到爱逐层的上升;但那些知道并明白何为智慧的人却能清楚感知到智慧的上升。智慧的层级之所以被感知到,是因为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感知和思维,这些呈现给心智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就对应于身体的外在视觉。这就是为何我们能意识到自己的智慧,却意识不到产生这智慧的爱之情感。人的一切行为差不多都是这样;他能意识到身体如何行动,却意识不到灵魂如何行动。所以,他能意识到他如何沉思、感知和思想,却意识不到这些心理活动的灵魂,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如何产生它们。
智慧有三个层级:属世、属灵和属天。人活在世上时处于智慧的属世层级。属世层级能在他里面被完善到它的顶点,但无法跨过边界进入属灵层级,因为属灵层级不是属世层级的一个逐渐延伸,而是通过它们彼此的对应而与它结合。死后,人就处于智慧的属灵层级。属灵层级也能被完善到它的顶点,但无法跨过边界进入智慧的属天层级,因为属天层级不是属灵层级的一个逐渐延伸,而是通过它们的相互对应而与它结合。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智慧能获得三倍的提升,并且在每一层级都能被完善,不过只能达到它的最高点。
人若理解这些层级的上升和完善,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明白为什么说天使的智慧是无法形容的。此外,它是如此无法形容,以至于在天使的智慧所产生的思维中的一千个观念,在世人的智慧所产生的思维中只能呈现为一个观念,剩下的九百九十九个观念无法言表,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指教这一点。然而,如前所述,只有通过并照着与主的结合才能获得无法形容的天使智慧,因为唯独主打开属灵和属天层级,并且只在那些从祂获得智慧的人里面打开。那些将魔鬼,也就是邪恶从自己身上逐出的人便从主获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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