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圣治 #300

300.天堂里的所有

300.天堂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这些在两边被如此排列,以至于地狱里对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幻想与天堂里对良善的情感和真理的思维正好相反。因此,地狱在天堂之下,与天堂直接对立,也就是说,就像两个人朝对立的方向躺卧,或脚对脚站立,因而相互倒置,双方都在对方的脚底之下,脚跟对脚跟那样截然对立。有时,地狱看上去就处在相对于天堂的这种位置或方向上。原因在于,地狱里的人让对邪恶的欲望构成头,对良善的情感构成脚;而天堂里的人让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头,对邪恶的欲望构成脚底;相互的对立便由此而来。说天堂里有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有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意思是说,那里有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和天使,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情感或他自己的欲望,一位天堂天使是他自己的情感,一个地狱灵人是他自己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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